格杀勿论的成语故事

分类:小学语文基础知识

  【成语】:

  格杀勿论

  【拼音】:

  [gé shā wù lùn]

  【解释】:

  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
  【出处】:

  南朝·宋·范晔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皆可格杀。”

  【举例造句】:

  谁是要当逃兵的,一律格杀勿论。

  【成语故事】:

  东汉初年,洛阳令董宣刚直不阿,不畏权贵。

  有一次,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了人,但这个家奴却依仗着湖阳公主的势力,逍遥法外。

  董宣决定对这个家奴依法惩处。

  一天,这个家奴跟随湖阳公主外出,董宣知道后,立即带人前去捉拿。

  赶到公主的车驾旁边,董宣上前勒住马缰绳,当面指出公主窝藏杀人罪犯是不正确的,同时大声斥骂那个杀人凶手,并让衙役把他拉下车来,当场杀死了。

  董宣杀了公主的家奴,公主在皇帝面前告了他。

  刘秀立即召董宣进宫,并让内侍拿着鞭子要当着公主的面责打他。

  董宣说:“没必要打,让我把话说完,我情愿一死。

  陛下是中兴之王,一向注重德行。

  如今纵容公主的奴仆乱杀无辜,还能够治理天下吗?没必要打我,我自杀就行了。

  ”说着,董宣挺着脑袋向柱子上撞去,头都撞破了。

  汉光武帝叫内侍把董宣拉住,说:“你向公主磕个头,道个歉吧!”谁知董宣宁肯杀头,不肯低头。

  光武帝非常佩服董宣的刚直不阿,笑着把他送出宫去,并赏了他三十万钱。

  从此,董宣不怕豪门贵族的举动震动了洛阳,人们都称他为“强项令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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