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考语文文言文高频实词考点(八)

分类:初中语文基础知识

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朋友们在2016年中考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,我们中考网特为大家整理了语文考试辅导知识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1、故

①“故”作名词用时也指事情。“故,事也。”

“故”重因果关系。指某种原因引起的事情,多是使人不愉快的麻烦的“事”。(现代汉语中:事故,变故。)

②《广韵》“旧也”。“故”的反义词“新”、“今”。

作为时间观念,指过去的、从前的。故都,过去的国都。故乡,从前的家乡。故人,旧友,从前的相知。

③原因,缘故。④故意⑤通“固”,本来。⑥所以,因此。

2、得

①得,获得,得到。(找到)语境义,得声,得形,得味,得道……

②“得”,行为实现的现实性。(能够)

3、定

①“定”,《说文》“安也”。与“动”反义。

安定、稳定;平定。

(定婚,重在婚约的确定;订婚,重在双方同意。协定,重在共同决定;签订,重在双方协商。定金;订金)

“定金”、“订金”,在汉语中是一对同音异义词,别看仅一字之差,但在法律上的意义却大相径庭,不少人都曾掉入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的陷阱。究竟两者的区别何在呢?

“定金”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,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。《合同法》第115条规定:“当事人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”此外,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,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%.

“订金”严格地说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18条规定:“当事人交付留置金、担保金、保证金、订约金、押金或者订金等,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,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”所以,除非合同作明确约定外,合同履行的“订金”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,只能抵充房款。无论哪一方不履行,只要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即可。

②决定,确定。③副词,到底,究竟。④一定(后起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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