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言运用“三要求”:简明、连贯、得体

分类:综合知识

在语言实践运用过程中,要力求做到简明、连贯、得体,这是语言表达的起码要求。

先说简明。就是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最大的信息量,达到最高的准确性。有这样一段话:

同学,我是吉林人,头一次来太原,对太原的地理环境不熟悉,和同伴走散了,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他们。你看天很热,我的衣服都湿透了。我想请问一下,去晋祠怎么走?

这段话过于啰唆,如果想要达到简明的效果,完全可以这样表达:

同学,我想请问一下,去晋祠怎么走?

再说连贯。一句话的词与词之间、句子与句子之间衔接自然、顺畅,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。例如:

请把下面三个短语分别填入句中的横线上,要求语意连贯。

黄河,中华民族的母亲河。五千多年的华夏文明史,与黄河有着血肉相连的联系。黄河流千古,流出了(),流出了(),流出了()。

供填语句:(1)黄皮肤人的群落;(2)漫无边际的黄土地;(3)灿若明珠的黄河古文化。

从语意连贯的角度考虑,“华夏文明史”的由来,应该先有“土地”,然后有“人”,在“有人”的基础上创造“古文化”。这样一分析,答案就不言自明了。

最后说说得体。在运用语言时,能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,选择恰当的语句来表情达意。分清不同的对象、场合、目的,使语言发挥最佳效果。例如:

等小张从外地赶回家中,他的父亲已经一命呜呼了。

从语言得体的角度说,这句话中的“一命呜呼”用得很不合适。用来表达父亲去世的意思,不可以使用“一命呜呼”,这个词语多含有诙谐或讥讽意。这里用“与世长辞”比较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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